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我司认真贯彻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

人气:3343   发布时间:2020-02-08

沙家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常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常防控办20209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企业复工规范。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企业从严控制外地回常员工人数,实施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指定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二)员工排查到位。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做好所有外地返常员工的排查、登记,填写《企业返常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向所在村(社区)、园区报备。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方可参加复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企业应由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附件2)就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所在地村(社区)、园区(附件3)报告。

三)教育培训到位。复工前提早做好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同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企业要向镇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附件4)。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镇政府书面提交复工申请书(附件5、附件9)、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附件4)和企业复工审批表(附件6),经镇政府组织检查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所有已开工企业都必须执行“六个到位”规定。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附件7),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做好登记,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所在地村(社区)、园区报告。

4.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向所在地村(社区)、园区报告。

5.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所有洗手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和擦手纸。

6.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厂内封闭式管理。

7.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附件8),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盲目恐慌、不接触野生动物。

8.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9.加强门岗管理,对所有外来入厂人员(包括访客、承包商、供应商、司机等)进行体温检查并进行到访健康调查,经体温检查正常,带好有效防护口罩方可进入厂区,有来自疫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并立即报告。

10. 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食堂分时分散就餐,避免集中就餐,餐具加强消毒,加强食材采购、存储、烹饪的管理

11.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治,就诊人员和陪同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并立即报所在地村(社区)、园区,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附件1:企业返常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常熟市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3:村(社区)、园区联系人名单

附件4: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附件5: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请书

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审批表

附件7: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

附件8: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

附件9:企业复工员工排查统计表

   沙家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24

返回

上一条:橡胶隔震支座在减隔震领域应用的优势
下一条:云南保山职教园区异地迁建项目减震支座试验已完成